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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联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持续积累与悉心耕耘与各区工商、税务部门合作顺畅,关系深厚并先后与近百家金融机构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其中与近10家国有控股银行,近10家外资、港资、台资银行形成良好合作关系,与近50家股份制银行达成合作协议,同时与数十家国有担保公司、外资担保公司进行深入合作。
国家工商总局名称核名提供材料:
1、新公司名字;
2、提供;
3、法人和股东复印件;
4、注册资本及出资比例;
5、经营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冠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有严格的要求,同时也将受到法律的更好保护。企业冠无行政区划名称就表示在全国行政范围中该企业名称具有性,在全国内不会重名,对于企业的发展壮大、开拓市场、提升企业度和无形资产具有重要的作用。
工商总局核名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此类名称可以无行政区划,直接由 企业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如:长江+科技+有限公司),无地域限制。申请此类名称的前提是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5000万。如果满足此条件,无论是新设立企业还是已经成立的企业都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
国家工商总局名称办理条件:
1、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核准登记。
4、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除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 “全国”、“国家”、“**”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深圳市腾联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1998年6月成立,立志于帮助各企内部管理,创造本土化的企文化。从而体现自我,同时为客户增值财富。 深圳市腾联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14001、QS9000/TS16949、OHSAS18001、SA8000、FSC/COC、TL9000等标准认证咨询,及方圆、CCC、CE、FCC、VDE、UL等产品认证咨询,以及帮助企内部管理项培训的咨询公司。